《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于9月15日正式执行

(2026-09-15)人权资讯简报:2026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媒体新华社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从9月15日起正式生效。

该《规定》称“中国公民应当关注国外安全提醒和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避免前往及驻留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

《规定》同时认为“移民管理机构在受理、审批中国公民出境入境证件申请和实施出境边防检查时,应当根据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通知,提醒准备前往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的中国公民谨慎前往或者密切关注当地安全形势,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注意安全。其中,对准备前往风险等级为最高级别或者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案件突发高发的国家或者地区的中国公民,必要时应当劝阻其前往。”

《规定》第五条对外国人不能出入境进行了规定,被限制进入和出境的情形包括:在口岸申请入境时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骗取出境入境证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反制清单、不可靠实体清单、恶意实体清单或者被采取反制和限制措施等情形。

《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十二条、十三条的内容均涉及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可能会限制中国公民前往政局动荡、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电信诈骗高发等相关风险区域。同时将外国人出入境的限制情形纳入了规定,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称《规定》对违反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管理情形进行了规定,同时也为“为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提供了法律工具。

(任何涉及本篇报道的意见、观点、版权等事宜,欢迎联系编辑: editor#humanrightsbriefing.com,发信时候请用@替换#)

消息来源:

1.新华社,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https://www.xinhuanet.com/20260731/08228229f320402fb3a97a095abfd1ad/c.html.

2.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专家解读,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77/c1793272/content.html.

发表回复